关于2014届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核对的通知

2014-04-0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通知,我校2014届拟毕业研究生的电子注册数据将于4月底前上报教育厅。本次上报数据以我校“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相关数据为基准,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确保研究生的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同时也是就业派遣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于4月8日起到研究生院302培养办公室领取《山西大学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核对表》(博士/硕士),核对表所列研究生为所有在校时间已满及超基本学制人员,若于2014年7月无法毕业需按照《山西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习年限管理的规定》及《关于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及超期结束学业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办理相关事宜(办公系统,研究生院,2014.3.10)。
  2.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和教学秘书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所属每个专业的拟毕业学生人数(包括11年之前入学还未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如有遗漏的拟毕业的学生,请在表末填写相关信息;不毕业的研究生请在“毕结业与否”栏标明。
  3.研究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如有误,请在相应位置改正。核对后,研究生本人须在“研究生签字”处签名确认(若本人未核对签名或由他人代签,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自己承担),分管领导及研究生辅导员在名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核对信息注意事项:
  ① 姓名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② 出生日期:8位阿拉伯数字,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中的日期吻合;
  ③ “生源所在地”:入学前未经就业派遣考取研究生的,以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入学前经派遣参加工作后又考取研究生的,则以工作时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生源所在地为“县级区”的要求省、市、区三级信息(如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县”及“县级市”的要求省、县(市)两级信息(如山西省古交市;山西省清徐县)。该栏信息必须全称,不得简写、略写。(标准见附件“生源所在地、籍贯地标准库”)。“籍贯”一栏信息也应具体到县区一级;
  ④ 民族:必须与户口薄一致;
  ⑤ 政治面貌: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核对(请培养单位认真核实);
  ⑥ 录取方式: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参加就业派遣。
  5.单位务于4月21日前交回《山西大学2014届预计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核对表》。
                            研究生院
                           2014年4月8日    
(来源: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