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以下简称“联合研究生院”)是由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建设,由山西大学牵头组织,联合国内高水平大学和相关石窟研究单位,以新协同模式和新办学机制建设的新型研究生院。联合研究生院实行院务委员会制度,院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山西大学,负责日常工作运转。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要求
岗位名称及人数:管理专员2名。
岗位职责:
综合部专员:负责联合研究生院日常行政事务,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制度,负责网站建设、外宣,负责理事会、学术委员会、院务委员会等会议的组织,负责财务报销等工作。
协同培养部专员:负责对接、协调各联建单位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全链条培养环节,负责与校内研究生院相关工作的对接,负责石窟专项计划研究生跨学科培养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各联建单位专家库建设及研学工作。
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中共党员、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可适应经常出差的需要。
主要工作地点:山西大学坞城校区。
薪资待遇:每人每月35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4月1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sxu.edu.cn(在主页点击“招聘”,进入“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并根据要求和提示提交报名申请。
3.报名流程
(1)进入“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首次登录请先注册,个人信息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应聘人员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填写简历,并按照招聘流程提交申请。
(2)应聘人员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字节大小在4M以下。
(3)在招聘系统中上传附件材料(证件原件扫描成PDF文档分类上传):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学历学位证:学习期间取得的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已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获取。
(4)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人员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5)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报名申请。
(二)网络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PDF版扫描件缺少或上传不清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2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业务负责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山西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中选择“打印简历”,下载《山西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到1页A4纸上,粘贴1寸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山西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四)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1.测试类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5:1时,按资格审查通过实际人数确定,直接进行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时,采取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下一测试环节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选确定。
2.测试方式
(1)初试
初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1日内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
复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当天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测试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试、复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录音、录像。
4.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相关事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用人单位、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档案保管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和考察,或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招聘纪律
(一)招聘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招聘测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接受校纪检委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
研究生院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7010322
中国石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