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博、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管理,规范研究生课程异动程序,强化研究生教学工作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上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进行课程异动的,应下载并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课程异动申请表》(见附件),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原定上课之前交研究生教务秘书留存。未提交异动申请表而随意进行课程异动的,将认定为违反教学纪律。
二、任课教师应严格依照培养方案制定的课程学分(1学分=18学时)安排教学进度,不迟到早退,保证课堂教学的饱满度。鼓励研究生课程采用多样化的教学形式,但除在教案中列明具体时间并由任课教师跟随指导外,不能随意占用课堂教学时间,安排学生进行资料查阅、实践调查等活动。
三、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开展查课、听课等活动,对违反教学纪律的老师将予以通报。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学校的有关规定传达到所有任课教师。要求任课教师切实担负起研究生教育职责,认真完成好教学任务,共同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特此通知。
附:《山西大学研究生课程异动申请表》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