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开展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提升专业学位教育质量和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的重要保证。根据《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请各有关培养单位结合培养方案和计划,认真制定本单位2023-2024-2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并补报2023-2024-1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实践要求采取线下集中进行模式。请各有关培养单位落实落细学校专业实践和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精心组织安排学生校外专业实践工作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请各有关培养单位于3月15日前将《2023-2024-2学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1)及补报的《2023-2024-1学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签章提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yxw@sxu.edu.cn)备案。
二、研究生专业实践应主要以省、校、院三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研究生教育示范基地为依托,由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并在实践环节中监督实施,同时应确定校外行业导师并对其实践环节进行指导。本学期开展专业实践的培养单位及合作单位应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有关专业实践安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签订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确保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
三、本学期参加专业实践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照专业实践实际进度,逐步填写《山西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备案表》(新版)(附件3)中“实践计划”、“实践进展”和“实践总结”各部分,完成后提交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评分。《备案表》最晚应于本年度12月底前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核,2023-2024-1学期已完成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底前补报《备案表》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核(以免影响应届毕业工作),审核合格后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7日
附件1:山西大学2023-2024-2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