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修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实践管理,支持专业实践的有效开展,学校制定《山西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山大研字[2015]3号,见附件1),并安排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费。2014-2015年度经费按照研究生二年级(2013级)人数和生均500元的标准测算,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各培养单位按专业实践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报销。为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经费的报销,本着“计划先行、项目依托、据实报销”的原则,严格按照实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予以报销,不搞平均主义,在不突破预算总额的前提下,经费向专业实践活动组织较好的单位倾斜。
二、各培养单位结合专业培养方案和具体的研究生培养计划,认真制定本单位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总体计划(见附件2),同时按照专业实践计划编报《山西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表》(见附件3)
三、各培养单位应组织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并在实践环节中监督实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确定校外导师并对其实践环节进行指导。
四、实践基地主要以省、校、院三级研究生创新中心为依托。
五、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专业实践实际进度,分别填写《山西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备案表》(见附件4)中的“实践计划”、“实践进展”和“实践总结”部分,提交导师和院系审核,备案表将作为经费审核的主要依据。
六、专业实践计划与经费使用计划表于4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各培养单位经费报销审核于5月10日—6月10日期间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集中办理,之后到计财处报销。
八、另外,根据有关培养单位的要求和学校的总体安排,研究生院拟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必要经费支出进行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统筹安排支持。各培养单位在2014-2015年度如有该方面的实际支出,请将支出项目及经费数额同时上报。
九、联系方式:03517018027,zyxw@sxu.edu.cn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