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
根据我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对于通过国家学位外语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课程进修班学员和省筹研究生,现在开始接收资格审查材料。具体事宜如下:
1、审查时间:
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
2、审查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另附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另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另附复印件);
(4)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位课程结业证书原件(另附复印件);
(5)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单;
注:复印件全部复印在A4纸上。
3、其他材料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和学院各保存一份)。
4、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员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员,可以进入论文开题阶段。经导师组审核同意后,填写《山西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两份(要求A4纸打印),分别交所在学院(中心、所)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开题报告必须在2015年10月30日之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各学院(中心、所)要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省筹研究生已经毕业的也需进行重新答辩。
5、《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及开题报告所用表格可在“山西大学主页—组织机构—研究生院—下载专区—学生用表”中下载。
6、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在完成论文答辩后,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按照“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流程”完成申请学位任务。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事宜。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