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匿名评审
2019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全部实行匿名评审,评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篇学位论文送两位专家评审,评审专家须为校外人员,至少一名为省外人员,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
二、工作程序
1、培养单位审核学位申请者学分和成绩,学分不足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论文检测和送审程序。
2、导师负责对学位申请者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并在《毕业研究生导师审核意见》表(附件一)签字,于4月8-12日提交学位办,有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申请学位的需同时提供人员名单列表(含专业、学号、姓名等信息)。
3、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为一个WORD文档,以“专业+姓名”命名,例如“项目管理+XXX”,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于4月8-12日提交学位办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按照山大学位字【2017】第15号文件《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暂行办法》(附件二)执行。
4、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由教学秘书领取论文评阅书,各培养单位安排论文匿名送审,论文须删除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评审意见处理办法按照《山西大学硕士学位授予规定》第三章“学位论文评阅”中第十三条执行。
注:最后一届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正常学习年限已于2018年底结束,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尚未获得学位的在职研究生年内(4月、10月)提交学位申请,逾期将按照学习年限规定进行清退,2020年起原则上不再接受在职人员的学位申请事宜。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