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3届研究生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及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须在6月1日前完成,并将建议授予学位的学生答辩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提交。
1、论文评审及答辩未通过的学生;
2、未达到学校及各学科自定的科研成果要求的学生;
3、成绩不合格或学分未修足的学生。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6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学生是否授予学位进行审议,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及表决结果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表格下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用表中下载。
三、分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填写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情况及分委员会意见的工作。具体如下:教学秘书填写《2023届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提交学位办。截止时间6月9日;
注:资格审核情况录入包括今年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参加答辩但未提交分委员会的应备注未受理;
四、推荐2023届毕业博士、硕士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1、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2022年12月及2023年6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推荐名额
(1)博士学位论文按照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学位人数的25%;
(2)硕士学位论文推荐人数不超过授予学位人数的2.5%;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校级优秀论文基础上推荐省优,推荐人数待教育厅正式发文后确定。
3、各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应重点考虑学位论文质量,至少须有一份为优秀评阅意见。
4、全日制学术型硕士要求被推荐人在核心及以上刊物(不包括增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所推荐的论文须按照推荐次序进行报送,并填写《山西大学2023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6、报送材料
(1)《山西大学2023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须签字盖章)(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wb@sxu.edu.cn;
(2)推荐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在读期间发表论文pdf电子版发送至xwb@sxu.edu.cn(博士生只需提交资格审查后新发表的)。
相关说明:
(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科研成果必须是攻读学位期间取得,仅填写第一作者及导师一作本人二作的成果;
(2)涉密的论文不参加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五、提交研究生院的材料包括:
1、博士论文纸质版1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论文应确保为最终稿,并在论文中《承诺书》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处签名(提交前请逐一检查),电子版以专业+作者姓名命名(专业名称+张三);
2、学生进行论文答辩的所有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须签署分委员会意见)、答辩记录、论文评阅书);
3、《2023届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1);
4、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的报送材料。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