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文件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推进“双一流”建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近日我校制定、印发了《山西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见附件)。
《细则》对研究生导师的基本素质、立德树人职责、遴选及培训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导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