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此项工作事关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及全面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2.研究生院已完成基础数据的填写,但还有部分信息缺失,需各单位负责核对并补充完善。
二、具体内容
1. 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
2.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3-2024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4-2025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3.本次采集博士生导师科研项目情况范围:2023年1月至12月主持在研和结项的项目信息;
4.科研论文情况、科研获奖情况、专利授权情况范围:
2023年1月至12月发表的论文、科研获奖和专利信息。为确保数据信息安全,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10月17日下午6时前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拷贝基础数据,并于10月21日前完成并提交。
联系人:杨东东,电话:7018251。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导师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