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公共课: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6月29日(第19周)进行(附件1:2022-2023-2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2、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于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2日(第18-19周)进行,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二、补考安排
1、补考范围限于本学期开设的公共课及专业课。
2、补考考生须于2023年6月18日前联系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报名并在研究生教务系统提交补考申请,逾期未报名者不安排补考。
3、补考英语听说(专业学位)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5:00准时在研究生院三层报告厅参加口语部分的补考,还须参加6月29日的听力补考,两部分缺一不可。
三、缓考申请
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期末考试的考生须填写《研究生缓考申请表》(附件2),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并且需要在研究生教务系统提交缓考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以论文形式考试的课程,字数要达到3000字以上。(论文封皮及考试用纸下载路径:山西大学主页>组织机构>研究生院>下载专区>表格下载);以口试形式考试的课程,要有书面记录材料;以实验形式考试的课程,要有实验报告材料。
2、请各单位于6月19日前将本单位考核安排(附件3)和公共课补考名单提交到培养办公室。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考场纪律,研究生督导委和研究生院也会安排巡查,加强督导。
4、其余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附件4)执行。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