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研究生分委员会评审及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5-26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1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答辩应在6月1日之前完成,并将2021年6月建议授学位的所有学生的答辩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学生不提交分委员会表决。

1、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

2、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学生;  

3、未达到学校及各学科自定的科研成果要求的学生;

4、成绩不合格或学分未修足的学生。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6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学生是否授予学位进行审议,并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及表决结果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表格下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用表中下载,并于6月9日将所有材料整理报送学位办公室。

  三、分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录入2021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情况及分委员会意见的工作。具体如下:

  1、教学秘书登陆研究生教务管理旧系统,按路径(教务信息→论文管理→学位论文监控→毕业论文录入)输入学号、论文题目及答辩情况;

  2、按路径(教务信息→论文管理→学位论文监控→分委员会意见录入)输入学号、分委员会意见。可以通过查询每个进行修改或者全部通过,然后再对个别情况进行修改,未提交分委员会进行表决的选择未受理选项;

  3、全部录入后,教学秘书下载(旧教务管理系统→教务报表→资格审查报表)打印《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答辩结果)》及《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分委员会意见)》,签字盖章后,提交学位办。截止时间6月9日;

注:答辩情况录入名单包括今年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分委员会意见录入名单包括学位年级为2018级的全部学生,未上分委员会的应录为未受理;

四、答辩通过的学生,须签署《山西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附件1)。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对于涉及保密内容的论文,根据《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门户→研究生教学→2017.2.22发布)进行管理,填写《山西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 (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表格下载—学生用表)

  五、推荐2021届毕业博士、硕士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1、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2020年7月、12月及2021年6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2、推荐名额

(1)博士按照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学位人数的25%;

(2)硕士推荐人数不超过授予学位人数的2.5%;

(3)在校级优秀论文基础上推荐省优,推荐人数待教育厅正式发文后确定。

3、推荐的优秀论文评阅意见须至少一份为优秀。

4、全日制学术型硕士要求被推荐人在核心及以上刊物(不包括增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所推荐的论文须按照推荐次序进行报送,并填写《山西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6、报送材料

(1)山西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须签字盖章)(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wb@sxu.edu.cn;

  (2)推荐学位论文作者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博士生只需提交资格审查后新发表的)。

相关说明:

(1)符合评选范围规定的参评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必须是攻读学位期间取得;

(2)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 2011年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

(3)涉密的论文不参加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六、提交研究生院的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论文一本、博士、硕士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应确保为最终稿,并在论文(包括电子版)中《承诺书》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处签名,电子版以专业+作者姓名命名(专业名称+张三),同时交回由学生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字的《山西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附件1);

  2、学生进行论文答辩的所有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须签署分委员会意见)、答辩记录、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表决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表决票及表决结果。并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统计表(答辩结果)》及《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统计表(分委员会意见)》;

  4、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的报送材料。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2:山西大学2021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xls
附件1:山西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doc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