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届研究生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的通知

2016-10-0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2016年因论文检测、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发表论文未正式刊出、及分委会未通过而未获得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及学制为两年半的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可以在近期组织答辩。

一、科研成果审核和匿名评审工作请参照2016年3月7日办公系统“关于2016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请各培养单位于2016年10月14日之前将本单位拟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附件一)和学位论文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本年度匿名评审未过的学位论文须重新送审。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论文检测和送审事宜请参见2016年4月13日办公系统发布的“关于2016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答辩流程须严格按照2016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进行(具体参见办公系统2016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事宜的通知”)。 11月14日前各培养单位领取答辩材料,答辩时间安排在11月14日到11月20日之间。

三、请各培养单位在分委会评审后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修改201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情况及分委员会意见端答辩学生信息,(具体参见办公系统2016年5月31日“关于201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评审及优秀论文推荐工作的的通知”)。请将以下答辩材料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6:00前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博士学位论文三本、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两本、在职专业学位论文一本,并提交最终论文电子版,电子版以专业+作者姓名命名(动物学+张三),同时交回由学生本人签署的《山西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附件二);

2、研究生答辩的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表决票);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表决票及表决结果。并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统计表(答辩结果)》及《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统计表(分委会意见)》;

四、各培养单位可以在答辩当天组织拟毕业的高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进行图像采集,采集地址另行通知。

五、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和毕业生年级辅导员通知本单位拟毕业研究生及时登陆填写学位信息,学位信息登录网址为:www.cdgdc.edu.cn/xwxxcj/10108进入“学位信息采集系统”页面,输入帐号(学号)和密码(身份证或军官证号码)登陆。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1月1-10日。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9.30


相关附件:
附件四:研究生所提交学位论文检测确认表.xls
附件三:研究生所在学科审核意见.doc
附件二:山西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doc
附件一:2016届研究生下半年答辩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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