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陆续返回,现启动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1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审查→论文评阅→论文印刷→提交学位办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领取答辩所需材料→组织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推荐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教学秘书录入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情况及分委员会意见情况→报送学位办答辩材料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学位授予。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及打印要求
学位论文请参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下载路径:山西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进行撰写及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由自己打印成册后,经导师签字后,按专业或答辩小组到学校印刷厂装订统一的封面,论文装订费用自理。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见《山西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山西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附件),请各单位严格规范答辩流程,张贴答辩海报的同时应在企业微信工作台“答辩墙”发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委员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至少包含一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答辩研究生的导师不可担任答辩委员,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有博士点的学科不做此要求)。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批,并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并作出决议。答辩委员会应对未通过的学位论文,是否同意在一年内加以修改,并重新答辩一次作出明确决议。本学科指定一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协助主席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9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至少包含一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或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答辩研究生的导师不可担任答辩委员,委员须包括三分之一外单位的专家,应聘请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批,并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并作出决议。答辩委员会应对未通过的学位论文,是否同意在一年内加以修改,并重新答辩一次作出明确决议。本学科指定一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协助主席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四、其他说明
1、研究生在参加答辩前须向答辩秘书提交经导师签字确认后的论文修改说明(对照论文评阅意见)供答辩委员会审核,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2、各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各培养单位严格把关,不得上报“不符合研究生申请学位条件”者的材料。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在6月1日之前进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6月5日之前完成学位审定工作,各单位在6月9日前将答辩材料提交学位办。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