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及管理规定

2014-11-18
  

20095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及相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山西大学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论文申请保密的条件

1、涉及国家机密的保密专业的学位论文;

2、以已经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为选题的学位论文;

3、以企业资助的横向项目为选题且项目承担人与委托单位签有保密协议的学位论文;

4、自由选题,但由于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或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二、保密密级及期限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划分为四级:公开、内部、秘密、机密。内部最长期限为2年,秘密最长期限为5年,机密最长期限为10年。申请保密的条件为第12条的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保密的条件为第34条的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保密学位论文的申报与认定程序

1、涉密学位论文的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研究生须填写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申请保密的相关依据,批准后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各存档一份。研究生应与导师充分协商,慎重、认真、负责地填写密级栏,由导师签署意见、报所在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涉及的课题来源及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承担涉密科研任务的情况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并经研究生院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涉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入保密程序。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涉密,审定学位论文保密期限的一般原则为:

1)学位论文的保密期限不得高于来源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密级期限。

2)若学位论文研究来源科研项目(或课题)未定密级、未涉及国家秘密,而学位论文中有部分内容属不宜公开内容(如:涉及专利申请、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保密期限应为2年。

3)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学位论文均为公开

四、保密学位论文的开题、评阅答辩及存档

1、申请保密应在学位论文开题阶段提交申请,如确因课题进展需要,可在学位审核阶段补交申请。论文撰写应尽量隐去需要保密的相关数据、图表等。

2、保密学位论文申请学位时,对于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审核等各个环节,均需进行保密管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管理的各项要求。送审的保密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编号、登记,并采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聘请具备保密资格的相关专家进行评阅,审后要及时收回。保密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成员须具备相应密级的保密资格。

3、保密学位论文不得参加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和山西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4、保密学位论文,在校图书馆存档一份,研究生院存档三份。保密期间不经论文作者和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印。论文保密期满后,将自动解密公开,按照公开的学位论文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的论文收藏机构存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来源:研究生院)